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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职工教育经费有限额?

编辑:昆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10-23

答: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相关规定,会计学堂给您找出了如下:
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、薪金总额2.5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
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商务部、科技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、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0〕65号)第一条第二款规定,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%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
3、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202号)的规定,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,根据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1号)规定,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。

而对于为什么职工教育经费有限额,会计学堂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:

1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—职工薪酬》(财会[2014]8号)明确规定,职工教育经费属于职工的短期薪酬,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,应当在职工为其服务的期间,根据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,并确认相应负债,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。即借记“生产成本”、“制造费用”、“管理费用”等科目,贷记“应付职工薪酬”科目。

2、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是财务上的要求,其计提基数是“工资总额”。按照《关于印发《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》的通知》(财建[2006]317号)第三条第(二)项的规定,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的“工资总额”按照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(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)文件规定执行,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。

3、《关于印发《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》的通知》(财建[2006]317号)第三条第(一)项规定,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.5%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,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、培训任务重、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,可按2.5%提取,列入成本开支。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4〕19号)第二十一条规定,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,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.5%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,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、实训耗材多、培训任务重、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.5%提取,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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