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76-0250-1825

不超过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%的修理费如何扣除

编辑:昆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7-28

问:企业发生不超过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%的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,请问该费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次性扣除?
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,作为长期待摊费用,按照规定摊销的,准予扣除。

同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,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:

1.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%以上;

2.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。

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,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。

因此,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,必须同时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价值标准和时间标准两个条件。如不同时具备,则应作为当期费用扣除。


上一篇:企业筹建期间的账务处理问题均摊销的内容

下一篇:如何区分业务招待费、宣传费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6-0250-1825
  • 咨询老师:冯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6-0250-1825
返回顶部